深圳率先破冰!L3级自动驾驶有望合法销售

2023-07-06 作者:admin   |   浏览(146)
 

深圳刚刚宣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十多天后的7月5日,深圳人大网即发布公告,《条例》通过审议,将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这是国内首部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共九章六十四条,包括总则、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和登记、使用管理、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交通事故及违章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条例》是全国首个对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权责、定义等重要议题进行详细划分的官方管理文件,代理2号站好吗?后续深圳有望继续出台更详细的规范性文件。

深圳一直属于国内政策试行的先锋城市,早在2018年深圳交通运输局牵头推动自动驾驶落地政策。显然,深圳的率先破冰为其他城市提供了政策样板,有望推动我国自动驾驶的政策整体落地与立法进度。

01明确事故责任主体,《条例》亮点多多

《条例》首先对智能网联汽车进行了定义,是指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

根据官方定义,三者分别对应的是L3、L4、代理2号站好吗?L5级别自动驾驶。L3的驾驶主体是人,L4和L5的驾驶主体是车,L4车辆必须具备人工接管能力,而L5则不需要人工接管,完全交由车辆完成所有的驾驶工作。

进一步细看《条例》,有多个亮点、突破。

一是可去现场安全员:明确提到“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可以不配备驾驶人。”但是,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二是可合法上路:智能网联汽车列入国家汽车产品目录或者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并取得相关准入后,可以销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可以上道路行驶。这意味着,L3级自动驾驶车有望合法上路。

三是可从事运输经营:明确智能网联汽车满足条件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用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以显著的车身标识进行安全提示。这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无人驾驶Robotaxi获得法规的认可。

四是鼓励共享车路协同数据:深圳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智能网联汽车通行需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智能网联汽车通用的通信设施、感知设施、计算设施等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同时,鼓励开放共享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的数据信息、通信网络等资源。